根据《长江师范学院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修订)》(长师院办发【2025】54号)和《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精神,学院本科课堂质量评价工作组组织完成了2026年春期本科及研究生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定工作。经学生评价(占比70%)、督导评价(占比10%)、学院综合评价(占比20%)三部分成绩加权计算,现将拟评定为“优秀”等级的教师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9月23日至2026年9月2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办公室反映。
2026年春期教师成绩评定-公示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