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江师范学院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修订)》(长师院办发【2025】54号)和《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精神,学院本科课堂质量评价工作组组织完成了2025年秋期本科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定工作。经学生评价(占比70%)、督导评价(占比10%)、学院综合评价(占比20%)三部分成绩加权计算,现将拟评定为“优秀”等级的教师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4月2日至2026年4月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办公室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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