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和《长江师范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严格管理、规范操作,确保录取公平、公正、科学;坚持以生为本、用心用情,提升服务工作效能;坚持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安全平稳。
二、复试分数线划定
实行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1.2。
代码 | 学科/专业领域(方向) | 总分 | 单科 (满分=100) | 单科 (满分>100) |
085601 | 材料工程 | 264 | 35 | 53 |
三、复试方式及时间
复试方式:到校现场复试。
复试时间:第一志愿复试从3月26日开始,调剂复试在4月8日教育部调剂系统开通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笔试、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一)专业课笔试
1.笔试科目:材料分析测试技术。
2.参考书目:《材料分析方法》(第4版),周玉,机械工业出版社,2020年。
3.笔试形式:开卷考试,满分100分。允许携带2026年招生简章中指定的复试教材或纸质资料进行考试(禁止携带电子设备及电子资料)。
4.同等学历加试:同等学力加试的考核范围为学校2026年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参考书目中的相关内容。
(二)综合面试
面试遵循“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面试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并与考生逐一签订《长江师范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1.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
主要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身心健康情况、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素养、人文素养、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等表现情况。满分为100分。
2.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由复试小组组织实施,内容包括英语自我介绍,及现场随机抽取试题并用英语交流回答。满分为100分。
五、复试程序
(一)复试报到与资格审查
1. 复试报到
(1)报到时间:第一志愿考生于3月26日上午08:30-9:40现场报到。调剂考生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2)报到地点:重庆市涪陵区聚贤大道16号,长江师范学院崇智楼210室。
2.资格审查
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须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者视作放弃复试资格。考生在复试前须提供如下核验材料接受资格审查。
(1)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应届考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及大学期间成绩单(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4)往届考生须提供毕业证书(获得学位者还应提交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还须提交加盖有毕业学校档案馆(学籍管理部门)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其它证明材料(如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
(7)考生需填写并提供《报考长江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见附件1),并由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盖章。
复试开始前,学院将对考生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并严格执行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二)复试缴费
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庆市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及有关间题的通知》(渝价〔2013】310号)要求,每生每项
50元,共计150元/生(同等学力加试考生缴纳250元/生)。考生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缴费,我校复试期间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150元缴费二维码 250元缴费二维码
(三)复试安排
(1)专业课笔试
笔试时间:2026年3月26日上午10:00——12:00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2)综合面试与英语口试
时间:2026年3月26日下午14: 30开始
地点:崇智楼205
(四)体检
拟录取考生体检报告请于收到录取通知书后15日内送至或邮寄至招生学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入校体检安排将另行通知。
六、成绩计算与拟录取
(一)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构成为:考生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40%+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4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20%。
2.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拟录取
总成绩为确定拟录取资格的核心依据。同一复试批次内,按考生招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复试总成绩、复试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复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排序确定),并依据排序结果择优录取。依据招生计划数顺次拟录取,直至完成招生计划。如有考生放弃或计划调增,顺次递补拟录取。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40%。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资格审查不合格。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3.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
4.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有1门及以上不合格(低于60分)。
(三)公示
拟录取名单将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7日。
七、联系方式
地址:长江师范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崇智楼203办公室
联系人:李老师(17782019883);薄老师(13028358986)
电 话:023-72790238
邮 箱:clxy201804@126.com
八、监督与复议
学校为考生提供申诉与复议渠道,并按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学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期间申诉电话与电子邮箱如下:
电话:023-72790200、023-72790103 邮箱:csyzb@yznu.edu.cn
若发现有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请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联系电话023-72792668、023-72792155,邮箱csjwbjcc@163.com。
九、其他说明
其他未尽事宜,以上级部门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为准。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年3月24日
附件1.
报考长江师范学院
硕士研究生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考生姓名 |
| 报考学院 |
| 报考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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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或工作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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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 职 务 |
| 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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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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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
|
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处分:
|
单位考核意见 | 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
单位人事(政治工作)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1-硕士研究生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doc
附件2.长江师范学院 2026 年材料与化工硕士学位点第一志愿复试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