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研究生招生
调剂复试实施细则
依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及《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文件要求,为规范和保障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本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调剂工作安排
(一)所有接收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不通过其他渠道接收调剂考生。
(二)调剂服务系统将于2025年4月8日开通,我院调剂工作同步启动,4月28日前,完成所有调剂复试录取工作。接收调剂专业、缺额,接受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等信息,统一通过学院研究生院网站(https://sszt.yznu.edu.cn/)和调剂服务系统发布。
二、调剂基本要求
(一)学校接收调剂的基本条件:
1.必须符合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各项原则和规定。
2.初试成绩必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重庆地区(A类地区)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二)第一志愿报考以下专业(或专项计划)应遵循相关调剂要求。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三)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三、接受调剂的专业及条件设置
接收调剂专业 名称及代码 | 条件设置说明 | 调剂名额 |
材料工程085601 | 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08工学学科门类下属各专业;07理学下属考数学(一)或者数学(二)的专业 | 23 |
四、接受调剂专业资格审查、复试地点和时间安排
复试专业 及代码 | 报到时间 地点 | 笔试时间 地点 | 面试时间 地点 |
材料工程085601 | 4月10日 8:00-9:30 崇智楼210 | 4月10日 10:00-12:00 地点:现场通知 | 4月10日 14:00— 地点:现场通知 |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 17782019883;薄老师 13028358986
座机:023-72790238; QQ群:597973461
办公室:长江师范学院崇智楼210办公室
六、其他说明
本细则未尽之处以上级部门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为准。
长江师范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