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
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长江师范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长江师范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在确保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制定本办法。
一、调剂工作安排
(一)所有接收调剂考生均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二)调剂服务系统将于2025年4月8日正式开通,我院调剂工作同步启动。
二、调剂规则
(一)调剂基本条件:
1. 必须符合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各项原则和规定。
2. 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对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二)学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研究生招生调剂政策要求,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考生进入复试,不以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不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
三、接受调剂的专业及条件设置
接收调剂专业 名称及代码 | 条件设置说明 | 调剂名额 |
085601 材料工程 | 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08工学学科门类下属各专业;07理学下属考数学(一)或者数学(二)的专业 | 大量余额 |
四、接受调剂专业资格审查、复试地点和时间安排
学院将根据考生调剂报名的情况来确定复试时间,接收调剂专业资格审查、复试地点和时间安排后续通知考生。
五、复试形式与内容
详见《长江师范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院202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网址:https://clkx.yznu.edu.cn/2025/0322/c8758a256894/page.htm
六、各专业笔试、同等学力加试的考试科目和参考书目
详见学校2025年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参考书目中相关内容。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17782019883;薄老师 13028358986
座机:023-72790238; QQ群:597973461
办公室:长江师范学院崇智楼210办公室
八、其他说明
(一)本细则未尽之处以上级部门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为准。
(二)本办法由长江师范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