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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材料与化工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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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5-03-22   动态浏览次数:23

长江师范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地处重庆市涪陵高新区。学校坚持师范性、应用型、地方性办学定位,秉持创新为魂、应用为要、能力为本、服务为重办学理念,培养基础教育事业和地方产业发展所需的应用型人才。学校是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重点支持院校、国家发展改革委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支持院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应用型高校产教融合联盟副理事长单位。校园占地面积1700余亩。2024年,长江师范学院获批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其中材料与化工是学校首批新增三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之一。

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点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和化学化工学院共同建设。学位点立足涪陵及渝东南地区,面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服务材料与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培养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高度社会责任感、扎实专业基础、较强实践能力、良好职业素养和国际视野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

1.师资力量

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建立“绩效、成长、责任三导向激励制度,精准对接金属材料、高分子材料、绿色化工等学科和产业方向,着力提升教师教学、研究和社会服务能力,形成一支由30名专任教师和16名行业高级工程技术人员构成的双师型导师队伍。专任教师中,省部级及以上人才13人,占比43.3%;高级职称教师29人,占比96.7%;博士29人,占比96.7%45岁以下22人,占比73.3%;具有工程实践经历的教师19人,占比63.3%。建成重庆英才等省部级创新创业团队6个,2人入选全球前2%顶尖科学家榜单。行业导师工程实践经验均超6年,且参与过行业重大、重点工程类科研项目。

2.学科平台

强化学科平台建设,科学研究成果丰硕。依托材料与化工等3个省部级重点学科、页岩气化工新材料重庆市重点实验室3个省部级平台,主动对接区域产业发展难题,联合重庆万达薄板有限公司等10家龙头企业建立科创+产业创新联合体。

3.科学研究

精准对接页岩气、树脂新材料等产业技术难点,解决尼龙66中间体己二腈生产等卡脖子技术或重大难题6个,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4项、二等奖2项,企业推广应用新增产值超100亿元。近五年,科研到账总经费2831.54万元,年均到账经费566.311万元,年师均科研到账经费18.88万元,省部级及以上纵向科研到账经费占比 25.9%,横向项目到账经费年均417.72万元。发表高水平科研论文243篇,授权发明专利75件,出版专著6部。化学、工程学和材料科学三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彰显了本学科的科学研究实力。

4.产教融合

构建了三结合三融入产教融合发展模式,即培养目标与产业需求、理论与实践、学校与企业相结合,学生融入企业、企业融入教学、工程实践融入课程体系。注重真实情境实践,强化工程实践案例教学,提升解决行业实际问题的能力。与中石化重庆涪陵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公等企业共建重庆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4、实践教学基地12,共建现代产业学院2个、工程实训中心6个、专业3个、课程10门,制定行业标准2个。

5.培养成效

围绕思想引领、优化指导、实践拓展、困难帮扶、结果导向五个方面,立足就业观念、就业技能、就业实践三个维度,聚焦主责主业,对标市场需求,构建“5311就业工作体系。近五年,相关专业本科生年均考研升学率达 24.5%,获互联网+大赛等国家奖81项,授权发明专利22件,在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头部企业涌现一批企业家、高管和高级工程师。毕业生年终去向落实率超98%,用人单位评价良好。

  6.奖助学金

学校建立由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专项经费、专项奖(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等构成的研究生奖助体系: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0元。中央财政拨款设立,奖励在读优异的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名额按当年政策确定。

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中央财政拨款设立,奖励在读的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学校设立,根据培养层次、培养类型、年级等,分别设置奖励等级、比例和标准,具体为:

年级

等级

比例

奖励标准(元/·人)

一年级

一等

40%

10000

二等

60%

6000

二、三年级

一等

20%

10000

二等

30%

8000

三等

40%

4000

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由学校设立,奖励基本学制年限内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全日制研究生。奖励等级、比例和奖励标准为:

等级

比例

奖励标准(元/·人)

一等

5%

4000

二等

10%

2000

三等

15%

1000

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每年按需聘请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结合岗位职责和考核情况,发放配套岗位助学金。

临时困难补助:学校设立,对因突发事件造成经济困难的研究生给予临时性补助,补助标准为每生每次500—3000元。

专项奖(助)学金:企业、社会团体、二级培养单位或个人捐资设立。学校与捐赠单位或个人商定奖励或资助条件。

国家助学贷款: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

上述奖助学金评选办法按照《长江师范学院研究生奖助体系设置及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7.招生信息

招生信息:https://clkx.yznu.edu.cn/zsxx_8758/list.htm

(拟稿:薄茂林/审核:姚闯、林琳/发布人员:朱云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