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学生:
根据学校党委学工部 学生工作处《关于做好2019年期末及寒假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现就寒假期间安全防范要求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2020年1月15日-2020年2月21日。
说明:2月22—23日为报到时间,全院全体同学2月21日晚上9点前返校。
二、寒假安全要求
1、人身安全。寒假期间应加强防止意外伤害、防煤气中毒等各种安全事故方面的学习,提高自身的安全、法制意识,重点预防家庭洗澡煤气中毒;提高防抢劫、防诈骗及防伤害意识,避免到偏僻场所活动,夜间应结伴而行。禁止打架斗殴。
2、财物安全。放假离校的学生,应妥善保管个人贵重物品。要注意预防诈骗,不要相信任何推销和转款的要求,不要透露个人银行卡信息。
3、公寓安全。寒假期间学生公寓全封闭。假期中公寓内不要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离校前应关闭室内电源、水源,锁好门窗并给宿管留下有效的联系电话。
4、出行安全。学生外出旅行要注意天气变化,不去冰面和无人看管的水域游玩,避免发生溺水等伤害事故;要时刻注意自身防范,不轻信陌生人,不透露个人信息,加强个人财物保管,防止不法分子盗窃财物;租用和乘坐正规车辆,注意外出安全和做好自我保护;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不到非正规旅行社登记旅游;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
5、公共安全。自觉维护国家和学校利益,保守国家秘密,禁止参加封建迷信、邪教和传销等非法活动;提高明辨是非能力和敏锐度,自觉抵制非法聚集活动,不参加任何校外组织。
6、网络安全。注意网络诈骗形式的变化翻新,如散布虚假中奖信息、提供彩票、股票预测服务、低价销售商品、传销诈骗、网络钓鱼网站、招聘兼职、保证金(购物)抵押等,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遇到网络诈骗信息,及时向公安部门举报。闲暇上网时,不盲目参与网上调查、签名等活动,防止个人信息泄露。不用手机传播不实信息。
7、消防安全。注意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校园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及孔明灯;未经批准,严禁动用消防设施;不违规使用火源,禁止携带火种登山,加强森林防火安全。
8、食品安全。放假期间,注意饮食安全,避免暴饮暴食,在外就餐应到正规饭店、酒店,避免到临时流动餐饮摊点就餐,讲究卫生,切勿酗酒。
9、心理安全。注意劳逸结合,保证身体健康;加强心理健康,保持情绪稳定。遇到心理危机问题及时与辅导员联系。
请广大同学以大学生行为准则严格要求自己,祝大家寒假愉快!
三、其他要求
1、各班落实安全稳定工作具体措施,请各班通过qq群、微信群等渠道,将相关工作要求、纪律规范、安全提示等传达到每一位学生。
2、需在1月15日前离校的同学,请以班为单位于1月15日前在辅导员处签订提前离校申请。
3、假期需要留校的同学(包括提前返校的同学),每日晚打卡,留校期间晚打卡的时间与正常行课期间的规定一致,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向各辅导员说明情况。
4、凡是提前返校的同学需在返校前将《长江师范学院提前返校学生安全承诺书》以及家长亲笔签订的《父母知晓学生返校书》拍照发辅导员处,开学后把纸质档一并交到辅导员处。
党总支:72790238 学工办:72791996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年1月13日